榆林高新区道路改造及给排水工程施工

榆林高新区道路改造及给排水工程施工

榆林高新区道路改造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榆林高新区道路改造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018】26号文、第【2018】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榆林康泰建设工程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高新区。
2.2工程规模:N1标段通达路道路工程,全长610米,红线宽40米;N2标段长兴路道路工程,全长810米,红线宽40米;
2.3计划工期: 100 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改造、给排水等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俩个合同标段,N1标段概算价2000万元;N2标段概算价16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N1、N2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的并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2业绩要求:N1、N2标段申请人提供企业与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已完工的同类工程各不少于1项的业绩证明材料,且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概算造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每个申请单位只能参与此工程一个施工标项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N1、N2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N1、N2标段获取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榆林市康泰建设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证;(5)业绩证明材料;(6)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法人到场提供: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建造师到场提供: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资料中,其中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须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网上可查询;资质证书可提交复印件;其它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经查证实企业业绩等证明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该企业在本工程中招投标资格。)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4月8日14时00分

6.2递交地点: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榆林高新区阳光广场西南榆商大厦A座11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榆林市康泰建设工程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巧荣 130*****400

公告发布媒体

《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交易场所

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榆林高新区阳光广场西南榆商大厦A座11楼)

招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2018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8年 月 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情况:

负责人: 经办人:

2018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排水 道路改造 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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