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17-20084A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城隍庙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信息公告
NNZC2017-20084A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城隍庙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信息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城隍庙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14: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24日17:00至2017年05月31日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内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内文 | ||
预算金额 | ¥23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 |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城隍庙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城隍庙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号:NNZC2017-20084A
建设地点: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片区及兴宁路民族大道兴宁路西一里围合片区及高等法院旧址。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693㎡,建筑面积约1200㎡。
合同估算价:约23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城隍庙新建工程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含室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内的设计(包括总平面图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以及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如施工单位是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员要求均按文物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执业资格,且应具备较强的项目总体管控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有承担过2300万元以上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财务要求: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财务报表。
3.6其他要求:项目主要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017年2月-4月的社保证明)。
3.7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校验。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 至 2017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上午09:30,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9.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11.联系方式委托人(盖章):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单位地址: 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建委绿都商厦第七层706号房 大楼8楼
联系人:曾飞 联系人: 黄培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17年5月24日
如需获取可编辑的招标文件,请注册成为南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purchase.gov.cn:8080/nncg/eps/gys/gysgl/gyszc/login.html)的会员,再登录南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项目管理中的文件下载处下载。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如要咨询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请咨询本项目网上中标公告上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人员电话(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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