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76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工程名称:河口区人民医院消防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甩项部分除外),包工包料(甲方供材部分除外),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并以东河发改发[2008]049号文件对本次招标工程进行投资概算批复。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新院门诊楼病房综合楼消防工程已具备安装采购条件,总建筑面积10156平方米。采购内容为施工蓝图内所有消防工程,详见本工程施工图。质量要求符合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电子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消防泵和消防水箱等系统的配套材料及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系统。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5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与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区河聚路北,海宁路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东营市2009年度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表、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09年5月8日至2009年5月14日16: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图纸完整交回后无息退回。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姜先生
联系电话:(0546)******* 135*****901
传真电话:(054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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