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土石方平基工程(区块三、四)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土石方平基工程(区块三、四)招标公告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土石方平基工程(区块三、四)
招 标 公 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土石方平基工程(区块三、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位于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内。为挖、填、外运等土石方平基,区块三土石方约10.7万立方米、区块四土石方约22.1万立方米,投资额约524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浦江县域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招标投标网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4、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浙江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上午 8:30 ~ 11:00 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
五、招标将对报名单位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招标人将邀请报名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先生 ****-********
毛先生 ****-********
傅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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