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勘察、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勘察、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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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7】1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勘察、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勘察、造价咨询项目。
1.2建设地点:衡阳县曲兰镇。
1.3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33平方米(309.2亩),总建筑面积4352平方米。项目规划分为湘西草堂旅游区、东落寨山林公园、船山墓庐景区三大区域,总投资额约7717.66万元。
1.4服务周期:勘察30日历日(勘察任务书提交后),预算编制20日历日(施工图提交后)。
1.5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的工程勘察等内容。
第二标段: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的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内容。
1.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勘察,第二标段为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造价咨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近三年内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资质。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近三年内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6.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6.3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即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本次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保证金6000元,第二标段估算价保证金5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第一标段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第二标段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6.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曲兰船山文化小镇勘察、造价咨询项目第 标段”,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请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
八、未中标单位补偿办法:不作补偿。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 话:138*****692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220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1栋1单元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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