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调整转型设计招标公告
整体调整转型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18NBHSGC04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百联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整体调整转型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8-330203-52-03-011481-000备案,项目业主为宁波百联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百联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中山东路151号内。
项目规模:包含商厦一楼至五楼商场、三楼及五楼办公区域,涉及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机电改造面积16000平方米,装修面积9253平方米)。此次改建主要有室内动线的重新规划和隔断、公共柱、墙立面的内装工程;公共空间顶棚、地坪铺装工程;电气动力改装、电气照明、指引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技防工程(监控网络、广播、电话);空调工程(管道、风管等更换、冷表器更换、各层增加新风机及风管);消防、喷淋、排烟系统工程;客梯、货梯、自动扶梯大修及更换等。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2900万元,具体以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深化、优化方案设计(含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深化、优化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你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 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3.2.2 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8年4月1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4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2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4月16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形式③: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单形式的,均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前开具,银行保函或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4、注:投标人如采用形式①交纳投标保证金,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5.3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从北门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百联东方商厦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151号
联系人: 乐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联 系 人:周晓海、宋释科、陈浩
联系电话:****-********、189*****08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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