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楼屋面漏水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居民住宅楼屋面漏水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独山子区居民住宅楼屋面漏水维修项目(施工),已经由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7】1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屋面维修专项基金(企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18年独山子区居民住宅楼屋面漏水维修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第二、第三、第四、 第五、第九、第十、 第十一、

第十二居民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第二、第三、第四、 第五、第九、第十、 第十一、第十二居民区。其中屋面漏水维修面积估算为11.13万平方米。

4、资金来源:屋面维修专项基金(企业)

5、工程投资额:2500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5月1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53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第二、第三、第四、 第五、第九、第十、 第十一、第十二居民区。其中屋面漏水维修面积估算为11.13万平方米。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设计变更(包括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投标单位缴纳的2018年1-2月份社保证明明细、克拉玛依市以外的企业需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单位还应提供合格有效的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的进疆登记册。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4、本工程施工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超过15家,为资格预审;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设招标控制价)。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日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独山子区大庆东路城投大厦2800号17楼)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本工程报名家数超过15家为资格预审,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本工程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可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为1000元按《关于建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统一收费的倡议》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古亚军联系电话:182*****9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133*****643

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标签: 维修 漏水 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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