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致:供应商
芜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采购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安装,将以报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县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安装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201801号
3.项目限价:项目总限价49900元。
4.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采购安装2套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杆件甲方提供,具体数据详见《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安装项目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递交报价函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1.递交报价函的地点:芜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303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到芜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3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外地投标人邮寄报价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县湾沚镇延安东路1号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同时应当电话提醒采购方注意查收。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17时00分整。
3.报价应包含货物、辅材(含税费、人工、货物配送、上门安装、调试服务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9点整。
地点:交通管理大队会议室。
五、供货质量、时间及地点
1.供货安装地点:交通管理大队指定地点。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供货施工完毕,调试后交付使用。
3.质量要求:合格(须提供全新的,满足“机动车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安装项目清单”,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无缝对接交管大队综合管控平台)。
六、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施工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七、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党支部书记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韦礼航
联系电话:****-*******
芜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年3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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