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3GD-TJXM-2018-WZ02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 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U梁预制工程。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物资用于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项目部U型梁预制,本项目所需支座预埋钢板、PE管、M20螺栓、尼龙套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发改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发改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轨道交通Z4 线一期工程与规划线网中的B1、B2、B3、B4、B5、B6、B7、M9、Z1、Z2、京津城际铁路、有轨电车、环渤海城际共13 条线路均形成换乘关系。全线长约43.5km,其中地下段约15.3km,高架段约28.5km,敞开段长约0.761km。沿线共设22 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1.8km。地下车站9 座,高架车站13 座。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主要负责北塘站到总医院站共8个区间段的预制场场地建设、U梁预制、运输、架设,暂定U梁数量为894片。合同总工期1493天(2016年6月30日—2020年7月31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U型梁所需的支座预埋钢板、HDPE管、M20螺栓、尼龙套管,详情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支座预埋钢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生产或销售合格预埋件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 生产能力:生产商具备多元合金共渗生产能力且年生产预埋件1万吨以上。
3.1.3 质量保证:具有近两年市级以上质量监督相关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符合国家、行业建筑用预埋件相关标准。
3.1.4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1.5 供货业绩:近三年具有供应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
3.1.6 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当本次招标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或质量偏差或施工材料发生改变时,招标人在申明后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不使用本次招标的材料。
3.1.8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1.9 其他: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1.10 投标人有足够的垫资能力。
3.1.11 投标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3.2 PE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生产或销售合格PE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 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供应需求。
3.2.3 质量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建筑用相关标准。
3.2.4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2.5 供货业绩:近三年具有供应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
3.2.6 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当本次招标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或质量偏差或施工材料发生改变时,招标人在申明后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不使用本次招标的材料。
3.2.8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2.9 其他: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2.10 投标人有足够的垫资能力。
3.2.11 投标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3.3 M20螺栓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生产或销售合格PE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 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供应需求。
3.3.3 质量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建筑用相关标准。
3.3.4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3.5 供货业绩:近三年具有供应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
3.3.6 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 当本次招标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或质量偏差或施工材料发生改变时,招标人在申明后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不使用本次招标的材料。
3.3.8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3.9 其他: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3.10 投标人有足够的垫资能力。
3.3.11 投标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3.4尼龙套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生产或销售合格PE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 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供应需求。
3.2.3 质量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建筑用相关标准。
3.2.4 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2.5 供货业绩:近三年具有供应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
3.2.6 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当本次招标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或质量偏差或施工材料发生改变时,招标人在申明后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不使用本次招标的材料。
3.2.8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2.9 其他: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2.10 投标人有足够的垫资能力。
3.2.11 投标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4 招标方式
4.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 招标文件公告
5.1 公告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
5.2 公告媒体: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www.cr235.com)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标书,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包件费缴纳仅限银行公对公转账(转账信息备注:标的物名称 包件号),招标人仅开具收据,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6.2 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包件费缴纳仅限银行转账,仅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6.3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
****************3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
银行账号:1001 7464 1930 0224 643
6.4本次招标不可代办邮寄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18年4月14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
邮 编:201300
联系人:王丁 电话:
189*****266刘裕 电话:
133*****992张磊(技术负责人) 电话:
159*****385贾锟(项目物资采购负责人) 电话:
181*****600邱子甲(具体事务联系人) 电话:
150*****336招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项目部
10监督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018年3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