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苏沥青拌合站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奎苏沥青拌合站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新泰百盛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奎苏沥青拌合站
2、建设性质:已建
3、建设地点:省道S303线K111以南500m处
4、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5、建设规模:年产32万吨沥青混凝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新泰百盛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连建军
电 话:135*****07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6*****587
Email:********0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新泰百盛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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