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零星物品委外维修招标公告
车站零星物品委外维修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一至四号线车站零星物品委外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维修承包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新港东路畔江花园后面,华南干线入口旁)运营事业总部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一至四号线车站零星物品委外维修项目
三、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一至四号线车站的手提信号灯、红闪灯、探照灯、手提广播、手电筒等日常行车备品及验钞机、车控室/票亭对讲器等车站常用物品发生故障时,须委托具备专业维修能力的承包商进行维修,以保证车站日常行车安全及其他日常工作。
四、承包方式:单价包干,最终价格以实际维修量与配件更换数量乘以其对应单价计算。
五、预计年度维修品种及数量、配件更换品种及数量:见附件
六、合同期限:两年
七、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电子、电器类产品的维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附07年度年检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200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过广州地区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维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八、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一)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按本公告第七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九、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新港东路畔江花园后面,华南干线入口旁)运营事业总部综合楼(1号楼)六楼612室。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09年5月20日~2009年5月21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发售竞争性谈判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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