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湿地公园前期河道护岸、清淤及造型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生态湿地公园前期河道护岸、清淤及造型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海盐生态湿地公园前期河道护岸、清淤及造型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小型工程)
编号:2009-X026
1、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海盐生态湿地公园前期河道护岸、清淤及造型工程已由盐政办抄[2009]45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此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整治河道1条,长约1112米;包括河道造型、清淤及护岸。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3)资金来源:自筹及贷款;
(4)工程建设地点:乍秦公路西侧
(5)工期: 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且能达到第5项规定的资格预审标准的监理企业均可投标报名。只有资格预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县外监理企业还应提交海盐县建设局核发的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和备案机关出具的已备案监理人员名单;(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质证书及工作手册。上述证书(照)需提供原件及整本复印件。必须将上述证书(照)的复印件列入申请材料,同时提交上述证书(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见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书(按第6、7项规定)。
注:一张介绍信最多只能介绍二人,介绍信必须清楚写明所有被介绍人的姓名;申办投标报名登记的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被介绍人相符;同一报名人员不得申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的报名手续。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标准:
(1)具备订立合同权利的独立法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投标申请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场准入资格。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工程项目数量和要求、以及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和要求均应符合海盐县建设局盐建[2007]116号《转发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和盐建[2007]72号《关于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变更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其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和工作手册应已完成变更登记。
(3)县外监理企业已向海盐县建设局办妥备案手续,取得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
(4)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6、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括下列资料(以证明资格达标情况):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复印件)和备案机关出具的已备案监理人员名单(复印件);
(4)单位简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二年所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和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介绍(包括工程名称、规模和工程进度);
(5)投标单位如实按附表自查填报前2年内的不良行为情况。
7、资格预审申请书制作及相关要求:
(1)资料需按上述第6项的顺序装订成册,数量为一份,申请书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投标申请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资料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密封。申请书封皮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地注明“海盐生态湿地公园前期河道护岸、清淤及造型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申请书只需制作一份);
(3)投标申请人须递交能充分证明其达到资格预审有关的有效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投标申请人接到被邀请参加投标的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9、资格预审申请书由招标人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评审结果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且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办法。
迟到的报名申请或不符上述第6、7项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
10、报名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西梯五楼)。报名时间:2009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除外)。办妥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应请报名受理人签收。
联 系 人:蒋卫锋 冯利娟 联系电话:****-********
11、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在定标后随投标保证金一并退还。
1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河南西路288号
法人代表:(签章)
联 系 人:杨俊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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