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0007
1. 葫芦岛市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葫芦岛龙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发改农经[2007]1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葫芦岛市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及地方自筹。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水库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葫芦岛市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
(1)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弃渣场防治区的挡土墙、弃渣压实,料场防治区的挡土墙,施工场地防治区的整理绿化地。
(2) 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各防治区的各种乔木和灌木栽植,草籽撒播。
4.施工工期: 2009.6—2009.12;
5.实施地点:绥中县高甸子乡境内,葫芦岛市龙屯水库。
6.资质要求:
拟投标人要求
⑴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拟投标人请于2009 年5月25日至 2009 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00时~17:00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 资质等级证书;
⑶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⑷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9.开标时间:2009年6月16日。
10.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11.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耽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王解忧
联系电话:***-********
传 真:***-********
20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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