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园一期A12楼幢挂牌转让招标公告
经济园一期A12楼幢挂牌转让招标公告
鹿城总部经济园一期A12楼幢挂牌转让公告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09〕15号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75号抄告单意见和鹿城区人民政府[2009]12号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鹿城)总部经济基地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转让鹿城总部经济园一期A12楼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温州(鹿城)总部经济基地开发建设指挥部
二、转让标的及起始价:
鹿城总部经济园一期A12楼幢,建筑用地面积2.9461亩,建筑面积2827.87平方米,房地产合并转让。起始价947.9万元。
三、出让方式:挂牌(本次挂牌设底价)。
四、参加竞买对象:2007年1月1日以后迁入鹿城区的三级(含)以上的建筑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2007年上缴税收超过100万元;企业承诺竞得并签订转让合同后三年内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
五、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人应当在2009年 5 月 18日至2009年 6 月 15 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转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条件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审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鹿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联系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六、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本次标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保证金缴纳于2009年 6 月 15 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买人取得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成交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七、挂牌转让时间:2009年 6 月 8 日至6 月 17 日下午3时。
八、挂牌转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与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0577-******** 郑先生
0577-******** 池女士
0577-******** 张女士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 号:****************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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