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OA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政务OA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政务OA协同办公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612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2)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5 (3)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函。(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1: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 17: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市民大厅C座2楼208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4: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青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磊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市民大厅C座2楼208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青山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周帅峰、纪惠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152*****32262.docx" target="_blank">供应商须知.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3,18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服务1.0为进一步提高青山区行政办公效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优化和改善青山区政务服务发展软环境,推进“互联网 公共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拟在全区范围内建设政务OA协同办公平台。平台覆盖全区159家单位(含社区工作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文管理、会议管理、督察督办、领导干部请销假、通讯录及单位内部管理等6个模块,平台建设包括电脑办公与基于E本pad的手写签批的移动办公平台,计划2018年6月实现全区互联互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2018年0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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