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安全环保型除焦、输送及废气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安全环保型除焦、输送及废气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安全环保型除焦、输送及废气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安全环保型除焦、输送及废气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炼[2017]482号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安全环保型除焦、输送及废气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部内。
2.3建设规模:主要改造内容:
(1)采用中国石化自有密闭除焦、输送及存储成套技术,对2#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系统改造,设计规模与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能力相配套,生焦量为1260吨/塔,满足“一炉两塔”流程、24小时生焦周期、每天1塔的除焦要求。
(2)新增石油焦密闭除焦系统,包括焦炭破碎、输送、脱水、废气处理、切焦水处理和汽车装车系统等。
(3)更换自动顶、底盖机,新增远程智能除焦配套设施。
(4)新增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密闭除焦系统和远程智能除焦系统。
(5)供电系统及其它设施配套完善。
2.4建设投资:总投资约664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本标段估算金额47万元。
2.8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按规定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适应的类似项目的监理服务业绩。
(5)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 近三年 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且具有五年以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实践经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且具有五年以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实践经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3)安全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2人。至少1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五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安全监理工程师允许在本项目中兼职,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4)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需具备国家或地方认可的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专业、人数需满足本项目的动态需要。本项目基本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施工高峰期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并且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购买时间:2018年 3月 2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 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其在项目中任职情况的材料)。
(5)开票信息: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
5. 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9号
邮编: 200540
联系人:陆根荣
电话: (021)******** 转 24030
传真: (021) ********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陈通报
电话:(021)********;186*****130
传真:(021)********
电子邮箱:chentongbao.sh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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