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天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网络建设项目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网络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4-ZB253。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网络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招标内容:天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网络建设,包括信息通信网络、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电脑设备和UPS电源系统建设。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必须在广州注册或在广州有注册的服务机构,在广州的服务机构有稳定的不少于5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
7.3.投标人2002年以来具有同类型网络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经验,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为准;
7.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布线产品、大屏幕电子显示屏、计算机和投影仪的生产厂商出具的允许销售的相关证明。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须凭投标申请公函(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4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7室。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有关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未作书面提问的恕不回答。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5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电话:********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ic.gd.cn
领取采购文件事宜电话:***-********
保证金事宜联系电话:***-********
招标结果查询电话:***-********演示及答辩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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