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林业厅以《晋林护便字【2017】17号》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以下内容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晋众招【2018】425号
2.2项目名称: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
2.5服务周期:3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专项调查研究(主要包括:野生动物红外相机调查、灵空山自然保护区油松现状调查、野大豆分布现状调查、固定样地样线连续监测);
2标段:公众宣传教育(主要包括:宣传画册制作、拍摄照片视频、制作网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具有林业资源设施、调查、保护的能力;
3.2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同类型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悦宾酒店五楼会议室(太原市万柏林区西渠路22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xbid.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69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后王南街后王小区三益东苑1号楼二单元502室。
邮编:030022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传真:****-*******


标签: 保护 国家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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