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消火栓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政消火栓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云县县城市政消火栓改造建设工程,经由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本期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98万元。招标人为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7),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N)。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工期
2.1工程名称:祥云县县城市政消火栓改造建设工程
2.2招标规模:祥云县县城内各主要城市道路市政消火栓的改造。
2.3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祥云县县城市政消火栓改造建设工程
合同编号:XYX-XCXF-ZB
2.3建设地点: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
2.4 项目总投资:约98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个代理人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如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不符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在开标时间前2个月内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的告知函,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3 根据(大政发〔2015〕36号)文件规定:须提交投标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注:州外企业须提交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日期须在近2个月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股(西楼一层)持以下规定的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加盖公章)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需要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申请人公司基本户(独立法人资格)开户许可证;
(9)云南省外企业还须携带入滇备案证或有效的入滇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股(西楼一层)持报名回执单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招标人不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西横街4号
联系人:孔师
联系电话:138*****587
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983
2018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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