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固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采购项目
陕西固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固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1802-ZC/SF-113H,招标人为陕西固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采购,预估数量500吨,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最终执行的产品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发出的各批次采购订单为准,未下达采购订单的部分在合同期满时自行作废。
3.投标人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生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物的内容、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
3.2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质量投诉和法律纠纷(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今产品业绩,累计合同不少于3份(提供业绩合同与发票原件扫描件相对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二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办理只需提供身份证)及投标人条件中相关要求,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固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海逸国际A座26楼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层招标二部
邮 编:710001
联 系 人:李楚瑶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8@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 号:1299 0424 2010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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