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建设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建设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萝岗区法院审判大楼及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施工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①萝岗区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施工专业承包(第一标段)②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标段)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 史工 联系电话: ********

项目代建单位[1]: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135*****07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 广州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第一标段:萝岗区法院审判大楼项目总占地面积14453平方米,审判大楼: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地上7层约2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约10000平方米)。第二标段: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项目总占地面积399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322平方米(地上84288平方米,地下21034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萝岗区法院审判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公告系统、电子查询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音响系统、电子法庭(共8个)、电子档案、楼宇监控系统(BAS)、机房装修、智能化系统的配电、防雷及接地的深化设计、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安装、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等全部工作。第二标段为科学城科技人员公寓(首期)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包括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与接地系统智能化系统的配电、防雷及接地的深化设计、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安装、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等全部工作。

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为2200万元,第二标段为1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2]: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5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5 月 22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3]: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第一标段投标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项或(2)项资质,投标人参加第二标段投标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3)项或(4)项资质:

(1)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安装 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 2007 年 1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4]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ghj.luogang.gov.cn/)的“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11、投标人持有《广州开发区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5]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6 [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 名时,随机抽取 16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对本公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二个标段进行报名(可提交一套资格审查文件),当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投本公告的二个标段时,只可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如果一个投标单位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单位只能中投标限价大的标段,另一标段由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

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6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7]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代建单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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