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市政管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天然气市政管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区2009年全年及2010年上半年天然气市政管工程监理
2、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3、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内
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工程规模:2009年全年及2010年上半年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中压或以下的燃气管道
8、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 招标内容:2009年全年及2010年上半年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市政管道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和工程交、竣工、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三、 报名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报名投标人的报名条件如下:
(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燃气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 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
3、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4、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2009年 5 月 18 日 9 时至 5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共五个工作日);
四、 资格申请文件内容和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近三年内(2006年2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燃气管道工程监理业绩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证明为准);
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及项目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须提供总监注册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从2006年2月1日至今所监理类似燃气管道工程监理业绩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明确注明总监,否则无效),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上岗证书、职称证书。【项目总监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
4、 06、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复印件;
5、 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及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资料递交时间、地点、接受人及要求:
1、 所有资格预审资料须在报名截止日当日(5 月 22 日)15:00—17:00送至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综合一室,接收人为:胡先生。
2、 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须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无效。
六、 预审办法
1、 预审办法:招标单位将组成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企业财务状况、综合实力、总监资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取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凡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单位,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
2、 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不足5人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时间另行通知。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开标会后即可办理退还手续。
八、 通知与确认:资格预审结果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申请人。合格投标人收悉后请在8 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回传确认(回复函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回复,视为已送达。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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