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市西路(含南岸路、黄沙大道)两侧建筑外观整饰工程招标公告

环市西路(含南岸路、黄沙大道)两侧建筑外观整饰工程招标公告

环市西路(含南岸路、黄沙大道)两侧建筑外观整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2009]10号、穗建计函[2009]179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现对环市西路(含南岸路、黄沙大道)两侧建筑外观整饰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环市西路(含南岸路、黄沙大道)两侧建筑外观整饰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

联系人: 谭先生 到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6*****83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环市西路(含南岸路、黄沙大道)两侧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价包干措施费+规费+税金的合同方式承包,其中,合价包干措施费除招标文件约定措施项目费可调整的,按约定调整方式调整外,其余的不作调整;受财政资金安排的影响,工程规模、施工工期及施工顺序会存在一定幅度的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建筑物立面清洗及加固维修整饰(整饰内容包括:外立面及屋顶整饰、空调安装改造及铝合金门窗等改造)。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约 2000万元,第二标段约 2000万元,第三标段约 2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5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5 月 2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两项资质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6 年 5月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投资规模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人员组织架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需要提供社保编号及查询路径)、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 份, 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 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5月15 日

招标公告附件
*******d8c6c" target="_blank">1招标公告.doc
2招标文件.doc
3资质证书.pdf
4资金证明.pdf
5招标申请函.pdf
6用地.pdf
7营业执照.pdf
8图纸证明.pdf
9授权委托书.pdf
10立项2.pdf
11立项1.pdf
12规划.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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