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路、兴华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

繁华路、兴华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

繁华路、兴华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花发改基[2009]18号、穗花国房规立函[2008]59号、穗花规函[2009]58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现对繁华路、兴华路排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繁华路、兴华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6*****15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1)本工程为繁华路(道路长约1300米),兴华路(道路长约1400米)的排水工程,雨水管包括: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Ⅰ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400~D1400,总长约6000米。污水管为Ⅰ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300~D1000,总长约4200米。(2)招标内容包括沟槽开挖、管道铺设、管井施工、管道回填、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3)本工程预计发包价约2058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5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5 月 22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4: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2007年4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及自带盖有公章的封条,由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原件被查资料后,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繁华路、兴华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四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1.6.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现文: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带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通用条款号:1.6.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现文:《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密封袋口须加贴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通用条款号:2.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现文: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未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交资料的申请人,未按要求自带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进行密封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2
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不用装订)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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