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十二中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鹤岗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2008年度建设工程十二中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鹤岗市平安小学十二中校园内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1、鹤岗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就该工程的2008年度建设工程十二中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性质:公共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887.37平方米、框架结构的综合实验楼一座
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装修等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配套投资、自筹投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鹤岗市平安小学十二中校园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工期14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如与计划开工日期不符,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23日的工作时间内,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RMB2000元(含图纸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售后不退 。
7、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备案手续(黑龙江省省外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项目小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8、报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09年5月15日早8:00点到2009年5月23日早8:00点)在鹤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6号3楼310室)报名,投标人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时所出示的一切原件及复印件手续。
9、投标截止日前1工作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提供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09年6月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6号鹤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6号鹤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李佳鑫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迟春波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转8104、8105
传 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 号:***************
招 标 人: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北一道街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54101
联 系 人:郝显峰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框架
预计总投资额(万元): 400
公告附件: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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