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新市法庭人民法庭审判楼外墙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京山县新市法庭人民法庭审判楼外墙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京山县新市法庭人民法庭审判楼外墙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京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京山县新市法庭人民法庭审判楼外墙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DJS*******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县新市法庭人民法庭审判楼外墙改造工程

三、招标内容:新市法庭人民法庭审判楼外墙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11.83129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为废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正当竟争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工期:合同签订后45 个日历天完工。

六、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1.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内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以内)。

2.5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且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谈判文件获得: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8年328 日起至2018年3 30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报名,并同时领取谈判文件。

九、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用现金或投标所在地银行存单缴纳,报名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

(二)截止时间:20184 9 15 00分(北京时间)

十二、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

(二)时间:20184 9 15 00分(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3*****8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348号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电话:181*****323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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