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镀锌管、HDPE管PVC管集分水器及膨胀水箱及压花铝板、混凝土纤维挂板水磨石地砖、钢塑复合
消防器材、镀锌管、HDPE管PVC管集分水器及膨胀水箱及压花铝板、混凝土纤维挂板水磨石地砖、钢塑复合
成都地铁5号线机电5标装修工程
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CDDT5-5
1. 招标条件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5】508号文批准建设,采用“投融资 设计施工总承包 回报”模式建设,投资约172亿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单位负责施工的成都地铁5号线机电5标消防器材、镀锌管、HDPE管PVC管、集分水器及膨胀水箱及压花铝板、混凝土纤维挂板、水磨石地砖、钢塑复合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工程北起新都区香城大道,南至天府新区回龙路,自北向南沿天柏路—蓉北商贸大道—一环路—九兴大道—神仙树路—剑南大道—元华路敷设。沿线途径新都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等辖区。项目线路全长49.016km,其中地下线42.315km,高架线6.34km,过渡段0.361km;共设车站41座,其中地下站36座,高架站5座,全线共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2座。计划工期为54个月,预计2019年底开通运营。
2.2招标内容:
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机电装修工程消防器材、镀锌管、HDPE管PVC管、集分水器及膨胀水箱及压花铝板、混凝土纤维挂板、水磨石地砖、钢塑复合管,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5、2016、2017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提供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含)已开通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消防器材(包件号:CDDT5-5-006)使用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镀锌钢管、无缝钢管(包件号:CDDT5-5-007)供货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UPVC管及PE管使用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包件号:CDDT5-5-008)、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集分水器、膨胀水箱及压花铝板(包件号:CDDT5-5-009)使用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混凝土纤维挂板使用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包件号:CDDT5-5-010)、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预制水磨石地砖使用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包件号:CDDT5-5-01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钢塑复合管供货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包件号:CDDT5-5-012)。(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项目业主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本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2)有常驻成都地区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并能够保证在3小时内随时到达地铁5号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28 日至2018年 4月 4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铁5号线机电5标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四川省成都市剑南大道和南湖西路交叉口往北300米)(联系人曹亚亮、联系电话181*****236),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以现金或汇款凭证(汇款账户见招标公告8.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包件标书款”字样)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或提供电子邮箱。
4.2采用电汇方式邮购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账户见招标公告8.1项,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包件标书款”字样)、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邮件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XX项目XX物资XX包件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5@qq.com(联系人曹亚亮、联系电话181*****236)。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单中的包件号为准。
4.3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5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18年 4 月 05 日16时00分前将需澄清问题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邮箱:********5@qq.com,同时附属需澄清问题的word版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04 月 23 日9:00 时至10: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月 23 日10:30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时间:2018年 04 月 23 日 10:30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平阳南路34号
联系人:曹亚亮
电 话:181*****236
邮 箱: ********5@qq.com
招标人账户信息:
户名: 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铁5号线项目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3911
行 号:********0120
二〇一八年四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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