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屏幕 招标公告

LED屏幕 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眉山苏湖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眉山苏湖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LED屏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一、比选人:眉山苏湖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GZJL-SHWH-201801

三、比选项目名称:眉山苏湖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LED屏幕采购项目

四、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眉山苏湖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LED屏幕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 3月28日至2018年 3月30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 3日10:00。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 选 人:眉山苏湖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仲义

联系电话:180*****55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联 系 人:彭翔

电话传真:173*****378


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3月 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屏幕 开发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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