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C-[2004]252广州市电视台广播电视影像设备(04/11/25)
GPC-[2004]252广州市电视台广播电视影像设备(04/11/25)
谈判邀请函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市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市电视台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2、项目编号:GPC-[2004]252
3、项目内容:子包一:扩声设备;子包二:演播室数字切换台;子包三:数字摄像机;子包四:数字摄像机镜头。
报价人可对一个或几个子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将同一子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4、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为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报价确认书》等证明材料,并由厂家承担对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保证责任,若代理商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时,将由厂家负责提供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售后服务。
5、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以上费用可到本中心支付现金或通过转账支付。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入账号:
收款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市北秀支行营业部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GPC-[2004]252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若需要谈判文件电子文档可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www.gzgp.org)下载。下载的谈判文件为加密文件,划款后电脑填写下载包中的《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汇款单传真至***-********宋小姐收,再致电********向宋小姐索取打开密码。
供应商可以来本中心查阅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决定购买,购买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04年11月15日~2004年11月23日,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第一次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04年11月25日上午9:00。
请于2004年月日上午8:30~9:00内递交报价文件。
8、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9、联系方法: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邮编:510095
谈判文件查询电话:***-******** 联系人:褚卓慧
保证金查询电话:***-******** 联系人:易静 谭丽梅
谈判文件工本费查询电话:***-******** 联系人:柴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2:00,14:00~17:00 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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