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乡卫生院综合楼招标公告

南丰乡卫生院综合楼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民乐县南丰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张发改社会[2007]26 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概况如下:建筑面积约1149㎡,框架三层,总投资约16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0日,工期158日历天,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民乐县南丰乡永丰村。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投标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 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4.2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项目经理。
4.3 投标项目经理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4.4 同一项目经理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4.5 投标企业须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4.6 建筑企业须持本公司所属的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与有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书。
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张掖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中心(简称交易中心)的统一格式编制和签署。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函、各类配套表格,以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投标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劳务分包协议(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等证书的复印件、企业业绩和信誉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等。
6、投标申请人应于2009年5月20日17时00分以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三份)送至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未按统一格式编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预计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招 标人:民乐县南丰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民乐县南丰乡人民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人:樊明德 联系电话:139*****911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金沙苑小区Y-13B二楼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
联 系人:甄 琛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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