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路国有土地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
海滨路国有土地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8)228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招标方式出让霞关镇海滨路国有土地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人民币) 竞
买
保
证
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苍南县霞关镇海滨路 D幢10间,占地面积3.65×12.5平方米;E幢12间,每间占地面积3.5×12.5平方米,F幢11间,占地面积3.65×12.5平方米,共33间(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住宅用地 按规划建设局确认的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建设 按规划建设局确认的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建设 按规划建设局确认的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建设 按规划建设部门要求,
拟建层数5层 七十年 6万元/每间 1.2万元/每间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苍南县规划建设局确定本地块的总平面布置图要求;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招标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13日至 2009 年4月26日,到霞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27日至 2009年 4月29日11:00 时,到霞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 4月29日 11: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09年 4月 29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会决定于2009年 4月 29日 13:00 时在苍南县霞关镇人民政府举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霞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
联系电话: 0577-******** ******** 联 系 人: 杨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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