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站机房设备招标公告
广电站机房设备招标公告
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CY2009-Z-X-001-A
项目类别[其它]
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广电站机房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要求 数量 备注
1 调音台 声艺(Soundcraft) EPM8 23台
2 话筒 森海塞尔(Sennheiser)e845 35只
3 卡座 Sony 475卡座 21台
4 耳机 AKG K77耳机 24付
5 监听音箱 漫步者(Edifier) R1900 20对
6 DVD机 新科DVD825机 20台
7 话筒支架 K&M 23850 24个
8 话筒 舒尔 SHURE SM7B 4只
9 MD机 TASCAM MD350 1台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
(1)以上设备除要求中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应为标准配置。
(2)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设备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质量保证:
货物除要求中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三、报价文件组成:
1、单位名称
2、询价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所投标的物的检测报告
6.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7.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8.交货日期: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
6、报价表(须加盖公司公章)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数量 市场价 报价 总价 偏离说明 交货期
报价金额合计:
服务承诺: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章): 日期:
四、综合说明
1、本报价包含主设备、配件、运杂、保险、税金、人工、培训、技术服务、辅助材料、专用工具、报关、附件等一切费用。
2、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服务单位支付成交服务费。
4、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
5、 请贵单位于2009年5月22日11 :00 时 之前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盖章密封送(或寄)至我公司(苏州市吴中区苏美中心A撞17C),过时为无效报价。
6、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时间:2009年5月22日下午14:30
地点:张家港市文广局8楼会议室,市人民中路58号广电大厦。
7、 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需方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单位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收合格后3个月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需方确认,由需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8、付款步骤: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的30%预付款,卖方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待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自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9、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
b、合格的发票;
c、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1、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保 修:免费质保期限不低于一年
4、交货时间: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本询价函、响应文件的标准。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量。所有材料和附配件应符合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必须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
8、验收期限:安装测试完成后五天内。
9、伴随服务:成交方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小时到达现场并完成采购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0、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1、本询价函以及响应文件是购销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采购单位:
名 称:张家港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联 系 人:俞先生
七、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创业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苏美中心9楼E座)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吴婷、吾胜英
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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