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S327绕城段绿化保洁除杂二期项目
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S327绕城段绿化保洁除杂二期项目
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S327绕城段绿化保洁除杂二期项目 编号:BHCGG********5 一、招标条件: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S327绕城段绿化保洁除杂二期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S327绕城段绿化保洁除杂二期项目(幸福路—人民路南侧面积14145m2,人民路—幸福路北侧面积26892m2,幸福路—明达路北侧面积14500m2,明达路—响坎河桥北侧面积15196m2,批发菜场路口—港城路南侧面积8825m2,港城路口渠化南侧面积120m2,港城路—永宁路南侧面积12000m2,永宁路—变电所路口南侧面积2250m2,S327与G204交叉口四个角面积8300m2的除杂、保洁;合计面积:102228m2。变电所路口—G204国道南北两侧各800m长,仅保洁)。具体除杂保洁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二。 2.保洁期限:30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幸福路至人民路南北两侧,幸福路至明达路北侧、明达路至响坎河桥北侧,批发菜场路口至港城路南侧面积,港城路口渠化南侧,港城路—永宁路南侧,永宁路至变电所路口南侧,S327与G204交叉口四个角区,变电所路口至G204国道南北两侧。 4.质量标准:按照附件二约定考核要求执行。 5.预算金额:人民币33.09万元。 6.因甲方工作需要发生工作量(或者工期)增加或者减少,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增加或者减少的工作量(或者工期)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或保洁或清洁或垃圾清扫收集相关。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28日8时30分--2018年4月4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高权 联系电话:****-********137*****617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20楼)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七、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付款,全年分12次平均付款,每个月百分制考核,月度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100%;月度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90%;月度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80%;月度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70%;月度考核总分5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60%;月度考核总分50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月月度款不予支付(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戴阳光131*****988 代理机构:高权****-********137*****617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 联系人:王峰****-******** 地点:滨海县行政中心1029室(府前路1号)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附件一:评标标准及方法
附件二:绿化区除草保洁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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