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线区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号线区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号线区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一号线区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新港东路畔江花园后面,华南干线入口旁)运营事业总部
二、项目名称:一号线区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一号线
四、项目内容:
针对一号线区间消防系统经过长时间使用,存在的设备老化及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设施等进行改造。
五、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六、主要工程量
1、拆除全线区间的消防栓箱,更换消防龙头,在车站端门处加装专业消防栓箱,消除区间消防箱对运营行车的安全隐患。
2、更换西朗站厅、OCC大楼负二层、通号中心AFC大楼天面、供电检修楼天面的消防水管及公园前站厅生活水管,保证火灾时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拆除一号线坑口~广州东站(包括折返线)区间隧道FAS系统插孔电话及其管线,包括每个区间电话回路管线到车控室FAS主机的电话回路线管。
4、消除区间隧道的安全隐患,减少接触网上方的管线和重复安装使用的设备。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本项目设置响应限价,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附07年度年检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响应人具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消防设施专项工程施工贰级资质或以上;
(三)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一)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新港东路畔江花园后面,华南干线入口旁)运营事业总部综合楼(1号楼)六楼613室。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2009年5月20日、2009年5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十二、发售竞争性谈判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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