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8日16:2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28日16:01至2018年04月03日09:30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48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原件;

4、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2015年以来(含2015年)的环境评价项目合同原件2份(如属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且合同在20万元以上,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

5、提供参与本项目1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6、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2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4月2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张微微 联系电话:****-*******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5,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4月3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微微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宫宇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3月28日

项目需求

工作目标: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高新区各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普查边界:高新区一区三园包括主体区、宏伟园区、兴化园区、林源园区

普查对象:高新区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范围、内容及技术路线详见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时间要求: 2018年5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建库,2018年8月底前核定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面入户调查,2019年1月底前,完成省市逐级审核、汇总和上报,建立普查数据库和污染源档案。

工作内容:编制高新区普查工作相关方案及汇编、实施普查和成果移交,具体为

(一)编制高新区普查工作相关方案简报及汇编

1、编制高新区普查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总体规范、总体方案、管理办法、技术方案和路线、工作宣传方案、监测方案等相关方案)。

2、编辑《普查简报》、普查文件汇编、编辑普查资料汇编及相关会议和上报材料。

(二)实施普查

1、开展的各污染源清查和排查、物料核算、数据汇总和审核,编写各污染源技术报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工作总体评估报告。

2、利用抽检、自检、互检等方式开展普查内部质量控制方案的编制和整体实施,形成过程控制报告。

3、招聘管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负责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抽样调查等入户调查工作。

(三)成果移交

1、整理普查档案,移交高新区安全环保局保管;

2、移交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等普查成果。

验收标准:普查成果需通过市局、省厅和国家验收。

(四)说明

1、数据资料信息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采购方,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不得随意使用,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原数据、资料等需要销毁。

2、本项目需要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普查 污染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