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吉水政采2009[30]号公务用车询价函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以下公务车辆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
1、车辆名称、型号:
奇瑞东方之子1.8手动舒适型 1辆 颜色:黑色
2、投标供应商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相关项目经营资格证书;
3、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5月19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吉水县采购办。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5月19日15:00时。
6、投标和开标地点:吉水县政府采购办(可传真报价)。
7、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现金交纳 )
8、投标书内容:(1)车辆供货报价,同时报出送货到我县的附加费用(未报附加费用我办视为承诺免费送车);(2) 需承诺售后服务及保养地点。
(3)车辆供货时间:要求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投标书中必须说明供货时间)
9、评标原则:在符合或高于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置及供货时限内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评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位预算价(预算价在开标前临时确定)。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相同(含附加费用),则将标的授予售后服务较好的市级供应商。
10、特别说明:供应商投标报价必须是所投车辆真实裸车价。如出现虚假报价我办将取消该投标公司1年内在我县的投标资格。
11、联系人:王主任 陈主任 电话及传真: ****-*******
吉水县政府采购办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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