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二标段:沿海大市场B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新]
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二标段:沿海大市场B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新]
南通市工程建设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镇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 | |||||||||||||||||
(2)工程规模: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工程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其中壮志集镇、壮志村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约550万元,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约290万元。 | |||||||||||||||||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施工工期:2018年4月15日到2018年6月14日;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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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前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做为第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标段开标顺序在开标前随机抽取。投标人若在前一标段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不再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月28日到2018年4月10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0日9时00分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解密,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电子CA加密锁,其投标将被拒绝。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10.00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5.00万元整。 | |||||||||||||||||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镇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县城东镇长江东路2号 |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
联 系 人:许钱刚 | 联系人:孙勤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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