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空间模块采购
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空间模块采购
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空间模块采购询价函
DZZBCG-*******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委托,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空间模块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主要设备)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8年4月4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函必须密封,且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3、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送达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指定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培训、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各种费用]。
4、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采购需求:(见附件1)
三、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9933.00元,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设备送达及安装地点和时间: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五、回函内容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盖章);
2、交货时间(盖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4、售后服务承诺(盖章);
5、投标函必须响应本询价函采购需求(提供响应材料并盖章)。
注:1、投标单位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或邮寄本中心,逾期我中心不予接受。
六、付款方式:货物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质保期内,中标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招标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七、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约定,按《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70%向中标单位收取,支付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联系人:郎彩云 电话:138*****787
集中采购机构: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尧渡老街70号,原县法院)
邮编:247200
联系人:王涛 金星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 工 电 话:138*****087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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