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第三轮评级评价节能评级招标公告
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第三轮评级评价节能评级招标公告
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第三轮评级评价节能评级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第三轮评级评价节能评级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C2018-1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1
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第三轮评级评价节能评级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具有行业、专业背景,从事能源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工作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4、具有6名以上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能源相关专业知识及节能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化工等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是省级(含)以上经信部门公布的《能源审计机构名单》目录内的企业;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法经营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
2、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化工等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或是省级(含)以上经信部门公布的《能源审计机构名单》目录(加盖公章,并标注出企业所在位置)。
(4) 项目组负责人及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 详细列表填写拟报项目组人员(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专业、从事工作年限等信息)。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现场报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磋商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磋商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日期:
详见磋商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一路105号)。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 :利津县境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3、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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