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丽江市县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项目”的公示

丽江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丽江市县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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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丽江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丽江市县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项目

2、采购内容:

A包(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及一体化系统改造及工资统发系统电子化支付改革)

(1)对涉及项目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2)涉及服务的模块包括一体化系统的电子支付改造及实施服务;电子凭证库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工资统发系统升级的实施部署及服务。

(3)交付资料:系统培训手册以及使用手册。

(4)系统实施范围:为丽江市所辖县区财政局提供一体化系统的电子支付改造及实施服务、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负责完成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的部署及测试工作,达到省厅上线要求;市县区工资统发系统电子化改革的实施及相关培训服务;负责各县区实施方案和项目中遇见问题的咨询服务。

(5)服务方式: 在服务期内提供全天候技术支持。服务方式采用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远程服务无法解决的问题即派遣实施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保证自接到用户通知起八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6)培训:提供现场培训。

(7)数据维护:根据用户提供的问题说明,进行错误分析、制定解决方案。

(8)运维服务:自系统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为免费维护期。

B包 (人行前置系统实施及运维)

(1)财政支出无纸化国库前置系统现场集成部署

协助开通总行TIPS测试环境;现场安装部署无纸化前置系统客户端程序;现场配合、指导人行部署测试环境、生产环境、备用环境。

(2)联调测试

现场参与维护系统参数,并验证参数的正确性;现场参与与电子凭证库间接口联调测试,排查、定为和解决测试问题;现场参与排查、定位和解决涉及TIPS、TCBS的测试问题;现场参与财政系统业务联调测试;配合财政准备支付系统资金报文,以完成完整业务流程测试。

(3)系统培训:提供现场培训。

(4)远程技术支持市本级财政系统无纸化改造。

(5)无纸化前置系统上线切换,系统更新(包括BUG的解决和统一变更需求所导致的系统升级),提供远程支持;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的应提供现场支持。

(6)系统上线后运维

由实施公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提供远程支持;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的由实施公司提供现场支持。

C包 (吉大正元CA身份认证系统)

建设需求: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开展密码算法升级替换工作的要求,财政部也对密码算法升级替换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划,并下发了相关指导性文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云南本地实际情况,对尚未建设区县级财政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系统的,根据最新的产品内容进行部署,即采用证书综合管理系统替代证书受理点LRA系统,且在功能上更为全面和完善。

建设内容:证书综合管理系统,除完成本地证书申请、下载、注销、更新等各项业务操作,支持进行身份证校验比对、用户证书远程解锁、Ukey、印章注册登记管理等功能********5">;用户属性管理系统UMS,通过分配各区县UMS系统授权管理员实现对上级地市UMS系统的独立授权操作;区县授权管理系统license;身份认证网关应用接入Lisence;提供电子化改革所需的财政专用型智能密码钥匙及相关的制证、授权。

培训及运维:现场及远程相结合,提供培训手册及电子文档。

3、项目经费预算:177.8万元(A包:98万元,B包:42万元,C包:37.8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申请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38号)的文件精神—“在2018年底前,条件具备的地区应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纵向到底”和《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县(市、区)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财库﹝2018﹞6号)文的要求,丽江市将在2018年4月份根据省厅部署实施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并对市县区工资统发系统进行电子化支付升级,根据县区委托,由市财政局统一采购。

2、理由及相关说明

项目实施是通过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的吉大正元CA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对一体化系统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嵌入电子凭证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通过CA身份认证证书挂接电子印章。最终实现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实拨资金业务所涉及的财政、人行、代理银行及试点预算单位等各个环节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根据财政部和省厅的文件精神,对于本项目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开展实施工作要充分利用省级和州(市)已有建设成果,遵循州(市)集中部署(物理托管省厅)、分区划管理的模式开展县(区)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地利用已部署的软硬件设备和数据,避免重复建设、减低建设成本。

(2)本项目要按照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开展建设工作,严格遵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的各项业务及技术规范,避免“一地一模式”。所使用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国家安全部门的资质认证,且软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中得到充分认证。

(3)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在保障安全性、高可靠性的同时逐步实现财政业务办理全流程的无纸化和电子化,因此需要认真梳理业务需求,在满足现有业务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公务卡、工资统发、财政专户等相关业务电子化管理的需求,统筹规划业务需求。

(4)今年4月内要完成第三批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项目上线,前期的政府采购,制定方案,系统改造,联调测试、培训等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现在已进入三月中旬,时间紧任务重。

综合上述要求,需要由熟悉丽江市财政业务,并具备省、州(市)、县(区)财政一体化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经验的公司来承建本项目,才能及时响应对系统的开发、实施服务等需求。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一体化系统下的预算执行模块,整个一体化系统是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和运行维护。2016年州市一级实施电子化支付改革,根据省厅招标,电子化改革(财政端)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实施,(人行端)由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在丽江市本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近两年时间,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没有发生系统故障。同时,中科江南公司于2015年中标财政部“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升级改造项目”,其电子印章软件已通过国家安全部门的安全认证。为保证全市财政业务系统的一致性和延续性,缩短系统开发周期,确保前期投资发挥持续效益。建议该系统建设涉及的三项内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A包:

供货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B包:

供应商名称: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5号楼1单元22层1号

C包:

供货商名称: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四、专家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文化程度

职称

崔博文

市互联网信息中心

工程硕士

高级系统分析师(副高)

谭泽斌

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本科

工程师(中级)

刘 杨

丽江日报社

本科

网络工程师(中级)

吴艳芳

市地震局

本科

高级工程师

彭江敏

市一中

本科

中学高级教师

五、专家论证意见:

A包: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在丽江市县区财政局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上线。云财科﹝2016﹞16号文通知,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对云南省财政厅电子支付州(市)财政端进行推广实施。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县(市、区)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财库﹝2018﹞6号),本项目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符合丽财采﹝2016﹞3号文第二条第九款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建设。在经费预算中,参照了已在省内同等项目中标情况,其预算合理。

B包: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是在丽江市县区人民银行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上线,内容包括人行端前置系统集成及现场实施、测试、上线后提供现场、远程运维保障。云财科﹝2016﹞16号文通知,由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对云南省财政厅电子支付州(市)人行端进行推广实施。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县(市、区)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财库﹝2018﹞6号),本项目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符合丽财采﹝2016﹞3号文第二条第九款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建设。在经费预算中,参照了已在省内同等项目中标情况,其预算合理。

C包:本项目按照云财科﹝2011﹞5号文关于“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招标的吉大正元公司提供的制定系统,对一体化系统用户进行CA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并在电子化改革实施过程中用CA身份认证证书挂接电子印章。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县(市、区)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财库﹝2018﹞6号),本项目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符合丽财采﹝2016﹞3号文第二条第九款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建设。在经费预算中,参照了已在省内同等项目中标情况,其预算合理。

六、公示的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8年3月29日- 2018年 4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丽江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名称):丽江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2号

联系电话:****-*******

丽江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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