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林业局智能阳光温室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辽县林业局智能阳光温室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辽县林业局智能阳光温室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18-LYCG008

一、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林业局委托,对东辽县林业局智能阳光温室大棚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003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林业局智能阳光温室大棚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花卉大棚采购(智能暖棚两栋,各600平方米 冷棚一栋,600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东辽县白泉林场;

2.4、采购金额:54.768万元;

2.5、付款方式:三年左右;

2.6、交货时间:2018年6月15日前总体投入使用 ;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具备温室大棚相关经营范围。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涉及专利技术的应争得专利权人许可并提供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9日至2018年04月0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即可)、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林业局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36*****012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刁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温室大棚 智能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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