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环保发电厂招标公告
大林环保发电厂招标公告
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比选人为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比选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2400吨/日,同时配套污泥协同处置(干化掺烧)规模300吨/日(含水80%)和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处理工艺采用4台600t/d机械炉排炉,配置2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处理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脱NOx工艺(SNCR)结合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SCR) 半干法工艺(喷雾反应器) 干法脱酸 活性炭吸附 脉冲袋式除尘器”组合的净化工艺;污泥协同焚烧采用蒸汽热干化工艺;餐厨垃圾处理采用厌氧消化工艺。烟气排放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基础上,采用欧盟EU2000/76/EC标准。
2.3 比选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及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章生效后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终结。
2.5 服务地点: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镇。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可参选标段的具体数量:比选申请人可选择1标段进行比选申请,可中选标段数量:1。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建或已完成建设总投资在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市政类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选>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其中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选>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为准,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没有全面记载上述加分要求的工程特性的,须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或项目立项文件或成果文件复印件。
(5)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同时提供《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科技孵化园科技财富中心一楼八号(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1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dxingro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科技孵化园科技财富中心一楼八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话:***-********
传真:***-********
1.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朗源路299号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2.供货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货到指定位置。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4.监督部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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