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首占镇赤屿村蓄水池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1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赤屿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城镇化资金补助及首占镇政府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赤屿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镇赤屿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最高控制价为79580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长乐市首占镇赤屿村蓄水池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580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 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乐区吴航街道南山御景二期1#103)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首占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赤屿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乐区首占镇赤屿村 ,
电话:180*****828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南山御景二期1#103,邮编: 350003
电话: 158*****592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监督部门: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