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摄像机、相机等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摄像机、相机等招标公告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公安分局摄像机、相机等采购询价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公安分局摄像机、相机等采购项目(询价编号:GMTC094H007ZHX007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询价项目的性质

1、摄像机、相机等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2、用途:摄录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

5、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所有询价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c) 报价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d) 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09年5月19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惠州经营部[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401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09:00起;

2、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5月26日上午9:30;

3、报价开始时间:2009年5月26日上午9:30起;

4、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403室。

五、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壹仟元整。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公安分局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gdgmec@21cn.com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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