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 (项目编号:HNHSZDAQJD/HT-2018-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 2.项目编号:HNHSZDAQJD/HT-2018-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主要内容包括对洪泥河首闸、洪泥河南闸、马厂减河腰闸等3座水闸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和运行管理评价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8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为经水利部认定的水利科研院(所);3.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3-29到 2018-04-0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二层底商三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0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4-2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珍珍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琳昆:159*****29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大清河处洪泥河首闸等水闸安全鉴定主要内容包括对洪泥河首闸、洪泥河南闸、马厂减河腰闸等3座水闸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和运行管理评价等。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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