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硬件部分)招标公告
太白县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硬件部分)招标公告
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太白县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硬件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太白县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硬件部分)
二、采购项目编号:XHZB2018-BJ-005
三、采购单位名称: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太白县南大街
联系人:张 辉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
联系人:贾 工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包括监督指挥中心建设、指挥中心硬件、城管业务平台硬件支撑、基础软件平台、车载GPS终端建设、执法记录仪、无线语音对讲、手机终端等,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总投资76.3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
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
(2)截止时点: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对信用信息查询情况予以记录,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时止;
2、获取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模糊不清按无效文件对待),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4月18日14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 年4月18日14时00分
3、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城际酒店4号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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