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及电动托盘搬运车招标公告
高空作业车及电动托盘搬运车招标公告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购置高空作业车及电动托盘搬运车购置项目已获红塔集团批准,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拟购置以下设备:
(一)吉尼高空作业平台1台;
(二)高空作业车1台;
(三)2.0吨电动托盘搬运车10台。
二、供货期:1台高空作业车的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其余设备的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给招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资格预审文件递送方式:采取特快专递方式或亲自送达。
(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概况和业绩、产品技术资料;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公司全称、开户银行、帐号;
3.近三年销售与本项目类似设备的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公告期限:2009年6月3日17:30前。资格预审文件必须于6月3日17:30前送达招标人。
五、招标人将用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可到招标人办公地点领取。招标人办公地点:云南省楚雄市鹿城东路169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三楼办公室,时间为2009年6月4日8: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还可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务必采用投标人本单位开户帐号以公对公形式进行银行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招标人,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招标人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人收款名称: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楚雄分行东路分理处
账号:****************291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东路169号楚雄卷烟厂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675000 联系电话:0878-*******,*******
传 真:0878-******* 联 系 人: 鲁 鸫 季 璐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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