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PET哑银转移膜(含再生利用膜)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PET哑银转移膜(含再生利用膜)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PET哑银转移膜(含再生利用膜)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PET哑银转移膜(含再生利用膜)采购及服务项目
三、招标编号:0623-1875N*******
四、招标货物情况:
本项目包括公司所有复合型转移卡纸的转移膜类物资采购。
4.1、货物名称及预计采购数量:
序号 | 招标货物类别 | 招标货物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 | 计量单位 | 招标周期内预计采购数量 |
1 | 转移膜 | PET哑银转移膜 | 平方米 | |
2 | 转移膜 | 再生利用膜 | 平方米 | |
备注 | 本标的物包含其它同类型试验材料的提供 |
4.2、预计采购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如我公司上级管理机构对本项目招标货物进行了集中采购,将以其公布的结果执行,本次招标采购周期自行终止。
4.3、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采购人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内采购规格、数量的权利。采购周期内,如招标货物在材质及工艺等方面有较大调整,或者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需要调整价格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招标,也可组织中选的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新的价格及供货事宜。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是生产招标货物、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通过并保持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安全(合格)检验报告。
6、投标人应无采购人明示的《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中列举的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通报且在停供整改期内。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核: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通过并保持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其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在报价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提供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的原件,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201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的评分项不计分)。
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投标截止前货物安全(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出具检验报告的机构应为省级以上检验机构或国内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国内权威第三方机构包括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云南烟草研究院、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湖南中烟技术中心、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自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原件。
9、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管理机构通报且在停供整改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货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所招标类似货物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如签订单价合同时,还须提供该合同相应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投标人须按照《销售业绩明细表》(见格式)填报。本项目类似货物是指转移膜等相关货物。
11、投标人须提现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并承诺真实的承诺书原件。
1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的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13、投标人发生名称变更的,可提交更名前的资质材料,包括资信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等。投标人须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原件。
14、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相关原件的,应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并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书。公证书原件交采购人验证,公证书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08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11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4、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厅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文本和电子U盘不退还。
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十、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周峰 、王帅、熊慧敏
邮箱:hnzb3@163.com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帐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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