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秀景(农民安置房项目)工程
珠山秀景(农民安置房项目)工程
胶南市珠山秀景(农民安置房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胶南市珠山秀景(农民安置房项目)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进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胶南市北京路10号20楼
项目名称 胶南市珠山秀景(农民安置房项目)
工程地点 胶南市滨海办事处大学一路南、环山路东。
工程造价 约40000 万元人民币
结构形式 框架、砖混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总承包 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施工员、安全员(2名)、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按要求配备齐全,均为企业自有人员。
5、2006年1月1日至今安全文明生产,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市场行为。
6、200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或正在承建施工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建筑群体。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应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于2009年 5 月 14 日9时至2009年 5 月 29 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4楼)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劳保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
3、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4、承建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两名)、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的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
5、企业完成的同类工程的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6、项目经理完成工程的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7、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取得《入青信用登记证》并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注册地不在胶南市辖区内的企业,应按照胶南市城乡建设局(南建管字[2009]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完毕入市登记,并提交《外地入市企业企业信息登记表》。
9、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按1-9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报名企业资信情况调查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社会诚信、职工工资发放、对外负债、挂靠投标等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符合要求或提报材料不齐全的,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工
日常办公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工
日常办公联系电话: ****-********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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