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条件
枣阳市财政局、枣阳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现已完成。《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并授权枣阳市教育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授权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本项目已上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现已进入采购阶段。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
项目地址:枣阳市。
项目概况:分为三个子项目,包括:
2.1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64亩,能够容纳120个班,5000名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就读,每年6000名成人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建筑总面积10万㎡。包括:(1)文化课、公共课、基础理论课教学用房12000㎡教室及附属用房;(2)操作演示及实验实训教学用房5个主干专业(农林牧渔类6200㎡、加工制造类6200㎡、交通运输类6200㎡、信息技术类6000㎡、教育类3600㎡),2个辅助专业(医药卫生类2500㎡、经商贸类与信息技术类合并);(3)成人教育培训中心6000㎡;(4)行政办公3300㎡;(5)图书馆5100㎡;(6)体育场馆,包括运动场、体育馆等.占地30870㎡;(7)学生公寓29400㎡;(8)后勤服务中心(包括食堂、超市等)10500㎡。
2.2枣阳市中兴学校
建设规模:占地133.54亩,小学45个班、初中39个班,整个学校建筑面积50911㎡。
一期工程:建筑面积50911㎡,小学区(含办公、专用教室、多功能厅等),建筑面积20550㎡;初中区(含办公、专用教室、多功能厅等),建筑面积21957㎡;公共部分(图书馆、礼堂)2913㎡,风雨操场2428㎡,学生食堂3063㎡。
二期工程:停车场、景观、绿化、强弱电、给排水、道路管网、运动场及室内装修、桌椅、仪器、食堂用具配置。
2.3吴店镇第二小学建设
项目用地面93.9亩,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办学规模达到48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2160人。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教师宿舍、食堂、风雨操场、运动场及安装水电气、给排水,建环保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以上三个项目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批复文件为准。
三、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2合作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3年)。项目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运营、整体移交。其中:
职教中心: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中兴学校: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吴店镇二小: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3.3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中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方法进行测算,依据建设期和运营期各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3.4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陆亿贰仟叁百玖拾万元(小写:623,900,000.00)。最终投资额以实际发生并经枣阳市审计局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单位:万元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1 | 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工程 | 37371 | 59.90% |
1.1 | 建设安装工程费 | 24701 | 39.59% |
1.2 | 设备设施购置安装费 | 3620 | 5.80% |
1.3 | 建设工程其他(含土地购置补偿费) | 5020 | 8.05% |
1.4 | 预备费 | 1658 | 2.66% |
1.5 | 建设期利息 | 2372 | 3.80% |
2 | 枣阳市中兴学校建设项目 | 18759 | 30.07% |
2.1 | 建安工程费用 | 16851 | 27.01% |
2.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11 | 0.66% |
2.3 | 基本预备费 | 688 | 1.10% |
2.4 | 建设期利息 | 809 | 1.30% |
3 | 枣阳市吴店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 | 6260 | 10.03% |
3.1 | 建安工程费用 | 5001 | 8.02% |
3.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34 | 1.18% |
3.3 | 预备费 | 266 | 0.43% |
3.4 | 建设期利息 | 259 | 0.41% |
4 | 项目总投资 | 62390 | 100% |
3.5投融资结构:
项目名称 | 类别 | 金额(万元) | 备注 |
总投资 | 62390 | ||
资本金(25%) | 政府方 | 1559 | 10%股权 |
社会资本方 | 14031 | 90%股权 | |
融资(75%) | 项目公司 | 46800 |
项目公司负责进行融资并承担融资债务,融资不足或融资不能的,由社会资本方以股东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补足项目建设资金。
政府方对项目公司融资行为不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
3.6运营内容
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主要负责项目的土建及配套设施建设维护,在运营期内负责物业管理(包括水、电、燃气、取暖设备的检修及运营维护,校园安全和清洁,食堂的卫生安全,浴室、宿舍、操场管理等);主体建筑、道路等基础设施日常的维修及养护,绿化的养护、绿植的修剪等服务;超市、理发店、校医室等校内商业设施维护和运营;开展社会化培训、校企合作、停车场运营管理等辅助工作。
3.7绩效考核
本项目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与项目的可用性绩效服务费与运营绩效付费直接挂钩,绩效考核评价主体是枣阳市教育局、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的第三方机构。
3.8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5590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照1:9的比例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1559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4031万元。
项目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涉及生产安全、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抵押、突发事件、重大项目建设等董事会决议的议题,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9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资格预审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主体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由具备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具有投资能力的融资机构、具有运营管理能力的机构组成,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3)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
4.2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施工方成员须具有同等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3业绩要求
2015年至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类似PPP项目(公共建筑的投融资或建设和运营项目,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以累加。
4.4人员要求
(1)考虑本工程项目特点,申请人需派项目负责人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本企业具有合法、真实有效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印鉴。
(2)考虑本工程项目特点,申请人需派项目技术负责人3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是与本企业具有合法、真实有效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印鉴。
4.5财务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出资项目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能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且不得少于14031万元。(以承诺函形式提交)。
4.6融资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提供单位账户在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4031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材料等,累计额度不低15亿元人民币。
4.7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没有严重违约或失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以承诺函形式提交)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4.没有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行为;5.无重大法律纠纷和涉案风险、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申请人具有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2015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附原件,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中应包含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等内容)。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文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1) 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 企业资质证书(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适用)
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3),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时间:2018 年04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电子文档一份),递交后一律不予退还。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资格预审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枣阳市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
七、联系人
采购人:枣阳市教育局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499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
联系人:施工
电话:183*****929
邮箱:********8@QQ.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zyztb.com.cn:8003)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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